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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进行时┃ 我市加大对“住改商”的协同整治力度 ⑭
三门峡日报
2024-10-22 18:19:38

关于规范管理住宅楼内商业经营活动的提案

提案者:

张晓明 三门峡市工商联

联名提案者:

欧阳华

主办单位: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办单位: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案理由

存在问题

我市各住宅小区内单元房出现了不少“住改商”经营户,开始从事外卖餐饮、医疗美容、减肥、洗浴等行业商业经营。

一是改变房屋用途,随之而来的是拆建改建,把简易房改成复杂房,反复装修、油烟污染等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及市容市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将门厅边沿场所也用作商业经营,严重威胁了燃气安全,给房屋整体安全造成难以预测的安全隐患……这些虽然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房屋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如安全设施不齐备,未报请卫生防疫部门,部分经营户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使用燃气未经报批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建 议

1.开展专项整治。成立由市场监管、住建、环保、应急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住宅商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有安全隐患、治安隐患、扰民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市场主体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严格审批程序。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禁止性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建立“住宅商用”负面清单。将餐饮、娱乐、加工、制造等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法律禁止的行业纳入负面清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3.强化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查力度,加强对使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撤销有关许可。

4.完善法律制度。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关于“住改商”取得相对关系人同意的规定,对“住改商”可以从事的行业作出具体规定,既禁止从事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又鼓励符合规定的商业主体进行经营,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宜居之城

提案办理进行时

主要做法

为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我市实际建立了住所(经营场所)风险管理机制,对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监管。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季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不同行业领域新设立的经营主体进行登记地址核查;同时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据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通道,通过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并核实经营主体提交虚假信息骗取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法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撤销登记。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共享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醒经营主体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处理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住改商”的协同整治力度,为我市居民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本报记者 师宝华 整理)

▲美丽天鹅城

责编:蔡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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