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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有哪些征信权益?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拥有的征信权益:
(1)同意权:机构采集您的信息需要经过您同意;他人、有关机构使用您的信息,需要您同意。
(2)知情权:不良信息被报送,您有权知道;您有权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息;您每年可免费申请查询2次。
(3)重建信用记录权: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4)救济权:您认为信用报告有错误、遗漏时,有权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您认为自身征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投诉;您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征信权益受损,如何合理进行征信投诉?
(1)受理机构:被投诉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
(2)受理范围: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个人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银行信贷发放业务违规,不属于征信投诉受理范围,可依法向有权部门反映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征信维权3大误区
(1)银行报送不良信息前未告知,存在业务违规,可以通过投诉删除自身不良信息吗?
不能。银行是否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与您的不良记录能否被删除没有因果关系,征信报告信息的修改前提是经核实发现存在错误或者遗漏,其他情况一律不能修改。
(2)“晚了一天”、“只差了一块钱”、“忘记不是故意”等原因产生的不良信息能否删除?
不能。逾期记录一旦产生便会客观展示在您的信用报告上,任何人无权修改或删除。按时履约还款是您与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时约定好的义务,请牢记自己的还款日期和金额,避免因一时疏忽大意而产生不良信息。
(3)我是新冠肺炎疫情“四类群体”,向机构申请能修改征信吗?
不一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受疫情影响群体征信保护政策系指导性意见,相关征信记录调整由金融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具体执行中,由金融机构与个人(或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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