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拟对[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规划控制单元DY-01、DY-02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规划调整用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前海宝中片区,涉及[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规划控制单元DY-01、DY-02,具体信息详见调整前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规划控制单元DY-01内部划分为DY01-01和DY01-02两个地块,单元用地面积为47548平方米,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容积率为3.7,配套设施为“社区配套用房、小型消防救援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规划。单元内DY01-01地块用地面积425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4;单元内DY01-02地块用地面积50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6.0。社区配套用房可设置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建筑功能。
(二)规划控制单元DY-02新增一条支路,内部拆分为DY02-01和DY02-02两个地块,单元用地面积为58148平方米,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容积率为4.2,配套设施为“12班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规划。单元内DY02-01地块用地面积373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4.6;单元内DY02-02地块用地面积17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4.2。
详见调整后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 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20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滨江大道与海澜路交会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2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755-27820605
附件:规划调整方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