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人民调解中心采用“线上+线下”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委托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
2022年5月某日,某房产开发公司与省外某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房产开发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浚县某小区的300户商品房的产权递件、权属登记等专业性登记办理事项以每户200元的办理服务费用,委托给服务公司承包办理,合同总价款的6万元分两期支付。服务公司收到第一期价款3万元后,第二期价款房产公司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没有兑现。此后,服务公司一直通过电话或寄信方式催告房产公司履行,但均未收到剩余价款。10月中旬某日,服务公司委托代理人将诉状递交至县人民法院。根据诉调对接联动联调机制,县法院将该起纠纷转至县调解中心进行处理。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服务公司办公地点不在浚县,调解员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通过互联网与服务公司远程建立了联系。通过询问服务公司相关办事人员、查看证据资料,调解员掌握了房产公司欠服务公司3万元服务费的事实。为此,调解员通过线下方式对房产开发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走访过程中,调解员向房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要求。最终,房产开发公司向调解员承诺会尽快走财务流程结清欠款。10月底某日,调解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两家公司代表就该起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代表在友好协商的氛围下,就剩余3万元欠款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由房产开发公司当场向服务公司转账3万元。至此,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浚县司法局充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方式“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下一步,浚县司法局将继续主动适应群众需求,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初审校对(供稿人):李岩
复审校对:李岩
终审校对:周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