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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丨“如我在诉”办好案 “多调一次”解纠纷
获嘉县人民法院
2024-09-10 18:24:38

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

2023年4月13日至5月6日,李某为樊某承包的蛋糕房店面装修提供劳务。装修完毕且经樊某验收合格后,经结算,装修款总计21585元,装修期间樊某已支付7000元,尚欠14585元未支付。李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于2024年8月9日将樊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装修款14585元。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迅速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为尽快化解矛盾,在送达开庭手续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装修事实无异议,被告樊某表示愿意支付装修款,但认为数额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9月9日,被告樊某未按规定时间到庭参加诉讼,经联系,其未接电话也未回信息,遂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结束后,员额法官并未简单下判,而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继续进行庭后调解,通过微信联系被告樊某,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劝说其履行义务。

经过多次调解,9月10日,被告樊某终于将装修款14585元及诉讼费82元如数交纳。收到案款后,原告李某随即提交了撤诉申请,并对员额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始终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实质解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ND

获嘉县人民法院

忠诚    致公

担当    守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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