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征。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是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然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前进道路上,要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中凸显司法担当。
坚持科学思想指引,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指示、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思想,把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本质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是新时代新征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在全面领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自觉做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肩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化解四项突出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今年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提出,要准确把握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政治安全风险、经济金融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四项突出风险。对此,我们要在防范化解四项突出风险上狠下功夫。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人民法院作为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建设,在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国家审判机关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入推进中央和地方党委部署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纠纷,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加大破产案件清积力度,强化破产案件实质化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依托“府院协调”机制,积极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妥善审理涉企行政诉讼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坚决防范化解执行领域的风险隐患,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社会风险直接影响到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深刻改变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发生深刻变化。当前,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机关。案件办得好,就是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案件办得不好,就可能传导风险、积累风险,甚至制造风险。因此,我们要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摆在重要位置,把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理念落实到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全过程,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妥善审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坚持因案施策,力争司法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瞄准群众反映强烈和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化解民生领域风险,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抓实“有信必复”工作,以法治化方式推进涉诉信访实质化解,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创新工作方法举措,切实发挥好其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作用,切实维护基层一线和谐稳定。
四是着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科技创新永无止境,人工智能方兴未艾,安全风险如影相随。技术每前进一步,监管难度就会增加一大步。如今,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化转型升级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化安全风险增多,网络安全威胁已经从“信息域”扩大到“数据域﹢物理域﹢认知域”,给国家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要守牢守好互联网这个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筑牢网络空间法治防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传播谣言、欺诈等各类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筑牢网络空间法治防线,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努力锻造过硬人民法院铁军,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实效取信于民,增强群众认可度。要做深政治业务融合,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铸牢政治忠诚之魂,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素质,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形势发展变化、观察和处理问题,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严实工作作风,在践行“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上树标杆、作表率,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上树标杆、作表率,在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练本领,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要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确保忠诚干净担当,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王雨田(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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