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涉“小标的”案件执行效果,保障民生权益,10月17日凌晨6时,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白带队,沁阳法院出动35名干警,精准发力,开展“豫剑执行一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见证。
原告胡某诉被告靳某1万余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靳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胡某申请执行。沁阳法院受理其执行申请后,立即向靳某送达执行手续,但靳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多次查找,了解到被执行人日常居住地后,将其列入此次集中行动名单,并成功拘传到庭,面临可能被拘留的后果,其家人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
“小标的”案件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关系着“大民生”。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老赖”5人,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 4.6万元,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3件。沁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持续在涉民生及其“小标的”案件上攻坚发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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