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 绝对是对吃的极大不尊重
【瞧瞧说】
话说,某神在前往仙界的途中,路过人间,正值饭点,闻到人间烟火千般滋味,口水流成一场暴雨。遂滞留尘世,再无心九天。
不为吃沦陷,怎敢自称吃货?
在人之欲求之中,我首选的一定是吃。美化一点的说法是,我迷恋美食。
真正爱吃的人,一定不会有这样那样的忌口。
真正爱吃的人,一定不会有这样那样的挑食。
真正爱吃的人,一定不会过分讲究,而是能够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把所能调动的最简陋的食材演绎成最美味的食物。
用这三条一框,看看敢自称吃货的人还有几个?
那些动辙不吃羊肉不吃下水不吃葱姜蒜,秀秀晒晒必是高级餐厅的家伙,怎么能理解吃的终极含义?
吃,从来不是一件矫情的事。不要以为大观园里的少爷小姐老太太有人伺候的三餐叫饭,水浒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就不叫日子了。要论过瘾,还是得上梁山。
我等吃货,看见所有能咬得动的动植物,第一反应就是在脑海中调出锅来,十秒内判断出到底适合烹炒还是煎炸或是蒸煮。
二话不说,口水先流了一地。
所以当年,看红楼梦,是我意淫穷尽人间食材只为大快朵颐的美事一件。
没错,我来人间就是为了流口水的。
犹记当年,盛夏,向久未见面的红喜小敏讲述研究生复试的过程。
李业托他留校的同学给我安排住宿,关照说:“要像接待我女朋友一样接待她。”于是我就住进了他同学的学生唐霞的宿舍。唐霞是个皮肤很白性格很温顺的姑娘,她把自己的床铺让给了我,她则睡在一个经常不来的同学床上。白天他们都去教室准备毕业论文,唐霞把电脑打开让我看一部韩剧《宫》。
第一顿饭就是李业同学的小女朋友请吃的,还抢着买单。
后来唐霞带我去西门吃烤鸡腿,当场烤出来,拆下的肉夹在一个刚出炉的烧饼里。我总觉得那还沾着肉末和脆骨的骨头扔了实在可惜,就要求鸡腿不拆,烧饼单包,回去就着鸡腿吃烧饼,吃得万般干净。唐霞看见,说这还不错呢,以后也要模仿我的吃法。
第二天中午她又带我去南门吃炒饭,我比较了一下,最爱吃香肠炒米和腊肉炒米,那个香啊。
于是,之后的日子里,我中午去南门吃香肠炒米或腊肉炒米,晚上去西门买烤鸡腿,一直吃了有十天,直到复试结束。
我是一个懂礼貌的人,当时去开封时就在包里带了见面礼,给宿舍的女孩每人一个超大杯的什锦果冻,好像两块钱一个,这在当时是一份厚礼了。唐霞她们还不愿意收,后来在我的坚持下倒是都收下了,果冻吃了,还留下那可爱的塑料杯子,说可以用来调面膜。(我呢,看到她们用那么复杂的程序,把那么好吃的牛奶蜂蜜调成抹在脸上再洗掉的糊糊,直可惜!都没想想人家那么白的皮肤是哪里来的!)
临走时,我请李业同学和唐霞他们吃了顿饭,就在老河大的南门对面的饭店里,相谈甚欢。
我说那南门的炒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炒饭,那西门的烤鸡腿是天下最美味的烤鸡腿。后来我在读研期间,曾回去吃过鸡腿,却没有再尝过炒饭。
红喜小敏和小冯三人,听我讲完,竟然集体沉默。最后还是红喜心直口快:“你说了这么半天,对于你参加复试的过程压根没说,正经事一句没有,光听你在这说炒饭好吃,烤鸡腿好吃,全是好吃的了……”
一语中的!她理解的重点和我不一样啊,这不怪我。
难道,吃,不是比复试更正经的正经事吗?
有一年暑假,和豆先生闹了很大的别扭,当时铁了心要离他而去,从此孤独终老,于是把他所有的脏衣服洗净晾在绳上,把我所有的家当收拾进两个拉杆箱里,背上我的手提电脑,头也不回地坐上了郑汴公交,直奔学校而去。
豆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媳妇没了,媳妇所有的日常用品包括冬天的衣服也全都没了。而绳上,晾着尚未晒干的他的衣服。心下意识到不妙,展开了寻妻搜索。
我那次一定是绝望了,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
豆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我每换一个地方,他都会在第一时间记下我所有周围人的联系方式。所以接下来他开始打何君电话,打信敏电话,打晓华电话。
闺蜜,总是无形中出卖你的那个角色。
晓华说是的,赵某某在,不知道她手机怎么了,但人是安全的。
我告诉她,豆先生要再打,直接拒接即可。她欲言又止。
我是准备第二天回老家的。可是早上刚起来,就听到敲门声,晓华打开门,笑着招呼:“哇,豆先生怎么来了?”
这个没良心的,竟然直接找到宿舍来了。
我是个要面子的,面子这东西是会害死人的。脸,谁要谁输。当着晓华,不好意思和他吵架,只好装作一切正常地来到校园里。
风和日丽,叶子是绿的,草是绿的,水是清澈的,身边这个人又是个擅长甜言蜜语的。半天时间不到,他就成功地让我尽释前嫌,他说你看难得我有时间,特意请了假,你不带我吃吃你们学校门口的好吃的?(吃是他一贯的套路,我竟然从未识破!)
我就带他坐公交到老河大,去西门找烤鸡腿。
可是我这个人呢,有个毛病,虽然吃心不悔,却患有不可救药的脸盲癌,只知道烤鸡腿的是个胖大嫂,却没有更详细的面部特征。总之,当天烤鸡腿的,没有一个符合胖大嫂的形体要求。而我以往的经验是,只有胖大嫂烤的才是鲜嫩多汁的,其它的一概是干巴巴少油无盐味同嚼蜡,不敢冒然品尝。
豆先生说算了吧,趁着天还早,跟我回郑州吧,回家吃什么不行?你不是最爱吃亚克西的大盘鸡吗?超辣的那家!晚上我就请你吃那个。
就这样,他拎着我那两个装着我全部身家的拉杆箱,背着我最贵重的手提电脑,把我原封不动地带回了家。
这天晚上,他打包回了位于红专路政七街交叉口往南一百米路西的亚克西大盘鸡一份,中辣。
这家大盘鸡还是王哲余玮杨玲住在西韩砦时发现的,我们平时吃的时候只敢点微辣,就已经辣得嘴唇要跳舞了。这一天,豆先生为了讨好爱吃辣的我,特意要了“中辣”口味的。好吃是真好吃,辣也是真辣,吃过之后,整个晚上肚子里像是火烧一样,再加上正值最热的夏天,我不得不在床上把自己当饼烙了一夜。
但是那家大盘鸡真的挺好吃,昨天还和豆先生说起来,我说亚克西的也超好吃,他却坚持认为后来我们一直钟情的张记美味思大盘鸡才是最好吃的大盘鸡。
现在,王哲在珠海,杨玲在新乡,余玮带着百天的儿子在老家小住呢,也不知亚克西大盘鸡还在不在了。
话说某日,没有控制好情绪,又和豆先生发生了难以调和的家庭矛盾。恰好有人打电话让我挪车,就带儿子下去了。
车都打开了,不散散心说不过去啊。于是,果断带儿子去菜市场,说好了买只鸡煲香鲜的鸡汤,一到活鸡店,他就指着笼子说:“妈妈,你看,鹅!”
我找了半天,没看见有鹅。
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儿子得意地特意地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到笼子跟前,用手指着几个瑟瑟发抖的有翅动物,来了个特写介绍:“这不是鹅吗?你都不认识了?”
看他那小不点点自以为是得意洋洋的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不禁笑了。活了几十年,还要稚嫩小儿教我认鹅?那明明是几只白色的鸽子,怎么竟然成了儿子认准的鹅了呢?就算撞了颜色,那体型差距就够人发笑了。唉,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真悲哀啊。
当我告诉他那是鸽子时,我点过的那只鸡都已经在脱毛了,可是我儿子忽然表示:“妈妈,我要吃鹅。”
要吃鹅,吃鹅,鹅……
那明明是鸽子!
是的,妈妈,我要吃鸽子。
你确定你是要吃鸽子,而不是要养鸽子吗?
是的,妈妈,我要吃鸽子。
你看到的这活生生的鸽子,一旦买下来,就会杀死脱毛变成肉肉,你确定你是要吃肉吗?
儿子再次点头,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是的,我要吃鸽子肉。”
无奈,我只好告诉老板,要两只鸽子。要买至少得两只啊,一只鸽子够谁吃呢?
我说老板,来来来,再给我捉两只鸽子炖汤喝。
儿子竟然提高了音量,纠正道:“我不喝汤,我要吃鸽子肉!”
好吧,儿子,你吃肉,为娘喝汤,可乎?
就这样,我们中午喝了美味的鸽子汤。
错,我儿子吃了美味的鸽子肉。
而我,竟然不生气了。不清楚是懒得生气了,还是仅仅自己为自己煲的汤,也能产生“尽释前嫌”的效果。
总之,一款“指鸽为鹅汤”,让我认识到了世界尚不乏美好。
有这么多好吃好喝的,谁有心情生气?
谁气谁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