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的解决各类纠纷,节省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推进诉调对接和多元化纠纷化解,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24年11月4日出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规则(试行)》。该规则对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再审调解的调解流程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调解贯穿诉前、审理、再审审查全流程。
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全面细致评估债务人实际履行意愿、能力和诚意,合理确定履行期限、方式和金额,促进诉前调解成功,提高债务人履行可能性。
如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安排原告维修公园里小区业务,维修业务做完之后,被告公司对原告的施工量和数额均没有异议,并验收合格。被告核算原告施工量后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原告诉至法院。我院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原告相关诉讼材料,立案庭当即对案件难易程度进行判断,并敏锐捕捉到被告是企业的特点,询问原告是否有调解意愿,原告表示愿意调解。立案庭当天将案件材料转至诉前调解。调解员丰慧丽收到案件之后,与被告企业进行联系,企业表示确有此事,只是资金周转困难,暂无力支付相应款项。调解员随后又与原告联系,原告表示现在经济形势不乐观,企业压力大可以理解,只是原告给被告干活已经结束两年之久,希望能尽快拿到款项。经过调解员中间多次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李某于2024年8月23日向我院诉前调解出具撤诉申请书。
除了诉前调解,再审调解也是我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如再审申请人某物业公司与被申请人崔某一、崔某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再审申请人不服原审判决,向我院申请再审。收到再审申请人相关材料之后,我院立案庭一方面对原审判决进行审查,另一方面将案件同步转至诉前调解,尝试进行再审阶段的调解工作。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审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焦点主要为某期间的物业费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调解员拿到案件之后,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联系,进行释法说理工作,秉着相互理解、友好往来原则,劝导物业公司尽可能与业主达成友好合作、持续服务关系,同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物业公司分析原审裁判思路,最终该物业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站式多元解纷”以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服务供给为抓手,推动我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今年以来,我院诉前调解部门已成功化解纠纷1583件,调解成功率达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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