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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观察 | 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赋能高质量发展
中国农村科技
2024-11-13 16:21:14

在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科技特派员刘国英(右一)在讲解茶叶知识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深入总结基层经验、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动的一项重要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回顾25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从萌发到推广的历程,由南平实践到福建全省铺开、多省试点再到全国推广,形成了“科技特派员+公司+农户”“科技特派员+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彰显出强大的制度活力。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源于基层实践、根植于群众需要的一项重要机制创新

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够始终保持制度活力、获得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根本原因在于做到了“两个坚持,三个结合”。

“两个坚持”是坚持根植于人民群众需要,坚持党的领导。科技特派员制度正是源于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科技服务落后的现实困境下,为满足基层群众对农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而产生。在推广深化的过程中,科技特派员制度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为出发点,让制度成果惠及面更广。党的领导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得以顺利推进、走向全国的有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调动了大量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科技特派员,发挥排头兵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制度的实施、推广做好探路者和引路人。

“三个结合”是将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结合,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将突出主线与拓展外延结合。首先,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够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全国层面的制度性安排,在于基层创新和顶层设计的互动协作,是自下而上自主探索和自上而下系统集成相结合的产物。其次,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够在助推产业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中取得实效,在于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政策保障作用,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紧密结合的产物。最后,广大科技特派员能够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于始终突出科技服务主线,同时通过多种技术支持方式和多种服务功能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正如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所作的重要指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因此,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撑。

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产业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

科技创新是产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潜在需求的同时推动着创新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广、深化正是体现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并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农业转型升级

科技特派员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科技人才的集聚效应和倍增效应,培育和造就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能创新、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下派科技人员成为下联企业、农户,上联科研机构、高校的“纽带”,构筑了农村承接新技术、新成果的平台,形成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实践中创办、领办或协办先进的农业组织形式,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关键节点,在特定区域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吸纳“小散弱”农户,提升农业组织化和品牌化程度,使传统农业逐步演进为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产业,使农村成为具有巨大拓展潜力的内需空间。科技特派员还助推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创新农产品开发经营和流通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工业价值链升级

价值链是技术、劳动力、原材料等要素的有效组合。工业价值链各环节与附加价值之间呈现U形曲线关系,生产、装配等价值链中端环节是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当企业规模和生产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从引进、学习、模仿转向为自主创新是价值链地位攀升的关键所在。企业要在全球价值链占据领先地位,就必须增加研发投入,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减弱对国外核心技术的依赖度。科技特派员制度将创新资源根据企业需求精准导入价值链,通过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有效对接和联合、参与企业研发、优化企业研发团队等途径,和企业共同攻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突破价值链攀升的技术瓶颈。

聚焦堵点难点,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科技特派员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科技特派员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难点,如科技需求复杂化、多样化,科技特派员队伍选派配置与主体需求错位,服务深度、广度还有待加强等。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强化供需契合,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考虑依托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立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和“需求库”,充分保障优质人才供给。探索急需领域、重大领域面向全国、全球选派科技特派员的机制,形成未来能立足本省、服务全国、辐射海外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大格局,提升科技特派员供给水平。

二是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与需求主体深入对接。将当前紧缺的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智能制造、海洋经济等领域人才纳入选派重点范畴,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地选派相适应的科技人员。组织科技特派员与各类经济组织开展定期交流,梳理地方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建立需求和问题台账,明确现阶段关键问题及制约因素。丰富供需对接形式,可以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各地市、乡镇和园区,举办宣讲、路演、现场诊断等活动,加强与需求主体的对接交流。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在坚持跨界、跨地域选派科技特派员的基础上,以高效、协作为原则,探索建立以学科、专业互补为原则,开展不同派出单位和科技特派员之间的协同服务。以地域特色和发展需求相近或互补为原则,开展不同区域科技特派员的协同服务,创新科技特派员协作服务模式。通过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增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全要素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广科技特派员“揭榜挂帅”模式,积极发动企业发榜,加强发榜与揭榜双方精准匹配。

四是集成创新,强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功能。根据各地中长期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统筹优化科技特派员的资源配置与力量调配,合理确定科技特派员在一二三产业之间的选派(选认)比例,进一步加大工业领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及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力度。借鉴成熟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鼓励更多专业金融机构参与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推动乡村振兴的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的企业或所服务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合作组织等提供贷款支持和风险投资。坚持政策鼓励与市场激励相结合,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技术、项目、资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各地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企业。

作者:刘荷

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生态文明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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