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阴县辖区部分路口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我县辖区部分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验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拟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县省道、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汤阴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对光华路与汤江路交叉口东向西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信号灯指示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详情见附件),自2024年10月1日启用。现再次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汤阴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7日
主编:刘玮 审核:郭天凯 责编:王红 编辑: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