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平顶山辖区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将民法典宣传与矛盾化解、指导调解、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等深度融合,以丰富多元的形式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以下是部分法庭在此次宣传月中的精彩举措:
新华
5月16日,新华法院焦店法庭干警走进区武装部,为官兵们送上一场内容丰富的法治盛宴。焦店法庭干警陈卓系统讲解了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以生活中常见的案件纠纷为切入点,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官兵遇到类似问题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月21日下午,滍阳法庭普法宣讲团深入滍阳镇农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活动现场,宣讲团围绕《民法典》等多方面法律知识展开宣传,设置法律咨询台,对于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土地权属、民间借贷等问题,宣讲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答,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宣讲团向商户和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手册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40余次。
卫东
卫东法院东高皇法庭的干警们走进蒲城小学,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盛宴。活动现场,法官助理李江玲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以校园欺凌、隐私保护等案例,讲解民事行为能力界定及维权知识。互动环节中,她耐心解答学生法律困惑,现场气氛热烈。干警们还发放了图文并茂的民法典宣传手册,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
湛河
5月13日,湛河法院曹镇法庭走进曹镇乡,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以司法温情诠释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合基层治理。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各类咨询10余人次。
汝州
5月20日下午,汝州法院骑岭法庭组织干警走进汝州市骑岭乡小陈村集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阳光温暖民心。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民法典》《预防养老诈骗》等宣传手册。针对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干警们还提供“一对一”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法律条文,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次。
5月27日,钟楼法庭联合汝州市人社局仲裁院走进郑煤集团(汝州)复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赋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营商环境优化。
叶县
5月8日上午,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联合陆龙梅、田培等人大代表,和基层调解组织,将巡回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公开审理一起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款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法庭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多元调解”的形式,生动诠释民法典精神,推动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
鲁山
5月19日,鲁山法院瓦屋法庭到瓦屋镇卫生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瓦屋法庭庭长杨海会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与医疗损害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从审判实践角度出发,就医院如何做好医疗责任纠纷的防范、化解工作提出了实用性的建议,引导医护人员规范日常诊疗行为,做好矛盾纠纷预防。
让河法庭庭长任超美带领干警到让河乡政府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庭干警向机关干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阐述了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列举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例,提高机关干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
宝丰
5月23日上午,为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宝丰法院大营法庭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走进辖区内河南省大地水泥集团,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
5月30日上午,闹店法庭干警到李庄乡政府开展“民法典宣传暨涉彩礼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主题活动,此次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李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及2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普法宣讲及涉彩礼纠纷调解指导培训。
郏县
正值农忙时节,郏县法院堂街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向农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重点围绕宅基地确权、土地流转、农民工讨薪、赡养抚养、婚丧嫁娶等群众关切问题进行普法,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讲解法律,赢得了村民的高度认可。
在薛店镇传统集市上,薛店法庭干警聚焦民间借贷、侵权责任、商户纠纷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普法,并现场解答法律问题13个,切实增强了群众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
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平顶山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切实将民法典宣传转化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实际成效。下一步,各法庭将持续深化“法治+”融合模式,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民一庭
▌图片/基层法院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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