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赋能明方向
绘就豫西好“枫”景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精神,落实省高院、市中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部署工作,9月3日上午,三门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蕙到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调研督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彬,党组成员王华陪同调研。
戴蕙一行参观了五里川法庭庭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审判法庭、活动室、安保等办公生活场所,详细了解了五里川法庭完善立体化解纷网络、“村委会+法庭”“人民调解员+法庭”解纷模式等工作。
随后戴蕙一行观看了五里川法庭“清清卢氏‘枫’景这边独好”宣传片,对五里川法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给予肯定,并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同时就法庭审判质效提升、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特色品牌创建、人民调解工作等情况与法庭干警召开座谈会。
就如何提升创建实效,戴蕙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立足政治站位,坚持党委领导。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心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优化多元解纷,融入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思路、进展和困难,加强与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等各方力量的沟通联络,推动各类解纷力量优势互补、资源互通、成效互享,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形成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有效从源头预防化解各类矛盾,提高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三是深耕特色优势,抓实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聚焦法庭职能,深耕红色法治文化特色亮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深入提炼特色品牌,因地制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三门峡品牌。
下一步,三门峡两级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入融合社会治理大格局,助力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
作者:王凡(民一庭)
审核:郑昱 王冰
编辑:刘一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