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新郑市首例以“弹性年期”
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交
出让年限20年
这是新郑市工业用地配置方式改革的全新尝试,为推进新郑市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此次“弹性年期”方式出让的宗地项目为新郑市辛店镇压覆采矿区工业用地项目,面积67.65亩。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新郑市重要的经济支柱和产业发展动力,但开采周期较长、压覆矿产资源成本偏高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新郑市辛店镇、教育园区(龙湖镇)、观音寺镇以及城关乡等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妥善解决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土地供应问题,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辛店镇、矿业权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方协商研讨解决方案。
经多方调研论证,在兼顾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新郑市政府印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土地供应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新郑市范围内压覆采矿区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但20年期内矿方无开采计划且与矿业权人互不影响工程安全的新建工业用地,试行采用“弹性出让”方式解决项目落地难题。
本次“弹性年期”出让土地的顺利成交,不仅降低了压覆矿区工业项目的用地门槛,节约了投资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同时,为解决新郑市区域内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工业项目用地难题提供了实践模板。下一步,新郑市将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持续深入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创新,提升存量建设用地供地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通讯员 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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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郭双双
责 编:赵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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