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公司和个人作为法人和自然人是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也是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向公司的借款不能按期还款,公司能直接扣发工资抵扣借款吗?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10日,被告李某因购买房子向原告某公司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和还款计划承诺书,约定公司每月从李某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还款。当日,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李某支付借款,后公司按期从李某的工资中扣除了13个月的部分工资。李某从某公司离职后不再还款,某公司将李某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李某称,离职时某公司尚欠其绩效(提成)工资,加上已扣除的13个月部分工资,抵扣本案借款后公司还欠其9333元的工资未发放。
法院审理
某公司提供的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以及银行转款凭证,能够证明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借款已交付。李某虽认可借款事实,但认为某公司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应该抵扣本案借款。经查明,李某已就某公司扣发的工资及未发的绩效工资等提起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法院已对绩效工资等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因工资与借款属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直接相互抵消,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向公司偿还借款12万元,没有支持李某用工资抵扣借款的主张。
法官提醒
李某与某公司就工资、劳动关系等提起的诉讼,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对此类纠纷应首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若对裁决不服,需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李某与某公司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应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
第二条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作者:王元一)
素材来源:禹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