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特邀调解员甄家军多次耐心调解做工作,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感到非常满意,专门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原被告本是生意伙伴,被告刘某开办一家豆制品加工厂,从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6月13日多次在原告吴某处购买黄豆。
经双方核算,被告刘某共欠货款420471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承诺月息1分,口头约定两个月支付完毕。到期后,吴某多次上门催要货款,被告仅支付10000元,剩余欠款不再支付,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甄家军了解案件后,对案情进行分析,认为矛盾并非不可调解,遂本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双方对货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甄家军遂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当事人沟通,他提醒双方通过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增加诉讼成本,还会影响工厂声誉,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吴某黄豆款376471元,双方就此案再无纠纷。
编辑:徐秋雨
初审:闫智峰
终审: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