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韦改 史小帅
男子田某P图伪造就餐小票、医疗单据等向饭店“碰瓷”,5天作案4起,诈骗金额12337元。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获悉,经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4年9月18日,田某在网上无意间看到有人发的一张在某饭店吃饭的账单,看到账单上3000多元的就餐费用,急需用钱的他动起了歪心思。田某给该饭店打电话,谎称自己吃了店里的海鲜后食物中毒,到医院检查、住院花了不少钱,需要饭店赔偿。饭店老板张某告知田某需要提供检查单和医药费用账单。田某上网搜索到一张电子胃镜的检查单和显示“因食用海鲜类食物引起细菌感染”的诊断证明,用修图软件改成了自己的姓名和信息,发了过去。张某当天就将医药费连同餐费一起退给了田某。田某又谎称一起用餐的两个朋友也因食物中毒住院,并伪造了朋友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账单,一并收到了赔偿,共计7187元。尝到甜头的田某在接下来的9月20日、21日、22日,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另外3家饭店,共计5150元。
张某向田某“赔偿”后,与当时到店就餐客人取得了联系,听到对方说“体验很好”“很满意”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报了警。田某被抓获到案后,退赔了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