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执行质效,11月20日,夏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商执利剑”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带队执行。
清晨6时30分,夏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随着刘德慧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根据提前规划的执行方案和行动路线迅速出击,奔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过程中,对不在家中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耐心向其家属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告知被执行人尽快到法院协商履行事宜,否则将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构成拒执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对态度良好的被执行人,无法当即履行的,带至法院后给予充分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筹款。
于某某申请执行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被执行人承诺于11月15日前履行全部判决义务,但到期后仍未履行。11月20日,我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永城市做生意,随即前往永城市寻找被执行人,在永城市文化路与铁北东路交叉口发现被执行人正在往超市送货。在向被执行人高某某表明身份后,高某某惊讶于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并称自己现在没钱,无力偿还。执行干警依法对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告知被执行人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随即开始筹款,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半个小时后,被执行人筹款22000元,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共传唤、拘传被执行人12人,送拘2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34万余元。下一步,夏邑法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守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文图:梁 帅 曹梦莉
编辑:孙艳丽
审核:赵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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