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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微信”促调解 司法便民减诉累
宝丰县人民法院
2024-08-30 18:48:29

8月29日晚上7点,宝丰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线上开庭调解让当事人以最少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参与诉讼,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原告蔡女士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7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因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家庭矛盾逐渐升级。2022年9月,蔡女士回到老家辽宁居住,双方分居至今。2023年4月蔡女士向宝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今年7月份,蔡女士再次向宝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因原被告都在外地无法赶回来,但是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分析后,本着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为了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建议双方当事人以线上的方式进行调解。该建议得到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在法官的耐心指导下,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建立微信群组,双方当事人有了分别几年来的首次“云见面”。

办案法官充分了解双方意愿,就本案提出相关的解决意见,希望双方本着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弱化了争议,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得到了化解,巧用“线上”调解,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许。

审 核:李亚鹏 董媛媛

供 稿:魏培培

编 辑:范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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