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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曝光!
洛阳交警
2024-10-14 18:19:03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力提升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洛阳交警对骑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乘、文明出行。

非机动车违法曝光

姓名:郝某皮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王某培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李某东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周某平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席某超

违法地点:白云大队永安街路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孟某飞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永安街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洛阳交警温馨提醒

请非机动车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

遵守交规

各行其道

才能安全可靠

信息来源:嵩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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