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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商执利剑”第五次集中执行行动
夏邑法院
2024-11-13 21:40:19

为打好年前执行攻坚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案件得到高效执结,11月13日,由夏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带队,开展“豫剑执行—商执利剑”第五次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实现执行案件的深度清理。

清晨6时,夏邑法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集结完毕,等候号令,刘德慧作动员讲话。“出发!”随着刘德慧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10辆警车,按照在行动前梳理、排查的案件情况,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火速奔赴各执行现场,刘德慧全程参加执行行动。

申请人纠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沈某退伙纠纷一案中,沈某以因经营不善,目前已无钱偿还退货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之前已和解,但沈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并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拒绝露面。根据提前摸排的线索,刘德慧带队至被执行人家中,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整理着装期间,对其妻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要诚信履行,否则要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表示需要时间筹钱,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感受到法院坚决的执行决心,被执行人履行30000元后与申请人重新达成和解协议。

中国某某有限公司与刘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刘某某尚未起床,执行干警耐心等其收拾妥当,询问是否能够履行,被执行人表示因经营困难,无能力履行债务。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随即联系并找到其妻子并讲明案件情况。其妻子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但暂无偿还能力,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妻子告知拒不履行后果,劝其代为履行债务,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妻子当即筹款25470元,案件执行完毕。

(院长刘德慧赶往执行现场,在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杨某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拘)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共传唤、拘传被执行人11人,送拘2人,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33万余元。下一步,夏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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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惠清

审核 | 曹梦莉

终审 | 梁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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