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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全县现有正常使用的电动车!周口一地发布通告
周口晚报
2024-10-24 09:58:40

近日

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鹿邑县关于开展电动车登记备案安装号牌的通告

2024年10月26日开始

全县范围现有正常使用的电动车

均需进行登记备案

↓↓↓

为进一步规范鹿邑县电动车行车秩序,切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1〕234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河南省交警总队《关于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自2024年10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实名登记备案、安装车辆号牌工作,实行全县电动车整体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对象

全县范围现有正常使用的电动车均需进行登记备案。

二、登记备案时间

2024年10月26日开始

三、登记备案地点

在鹿邑县范围内设置登记备案服务点,群众可就近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登记备案安装条件

登记备案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电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二)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相关凭证。(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需提供CCC认证证书);

(四)未能提供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需要签署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电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五、电动车号牌安装种类

车辆号牌分为正式号牌、过渡期号牌: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的电动二轮车辆,统一安装正式号牌(绿色);

(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的电动二轮车辆,统一安装过渡期号牌(黄色),过渡期号使用期限为三年;

(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统一安装过渡期号牌(黄色)。

六、登记备案工作推行模式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解决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被盗案件多发及在交通事故中处理难等问题,结合公安部目前在全国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安全守护行动,以“政府倡导、企业补贴、警民共建、惠及群众”为原则,大力推进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

公安部门要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车上路行驶时闯红灯、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随意调头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未登记备案、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声明:“周口晚报”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监制/王锦春 刘杰

法律顾问/梁妍(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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