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度,始于对每一起案件的躬身深耕,更浸润于“将心比心、感同身受”的换位思考。濮阳中院推出“典案释法 濮法躬行”栏目,记录两级法院法官秉持人民至上理念,树牢“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的生动缩影。希望通过这些鲜活的故事,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沃野千里的中原大地上,金色的麦浪随风起伏。
“咱们要想尽办法赶快把矛盾化解了,不耽误他们下一轮耕种。”赶往村委会的路上,法官郭英涛跟法官助理袁洋针对案情进行了又一次讨论。
一垄田埂引发十余年恩怨
一垄田埂,两家恩怨,几代人积怨。
2005年的春天,桃花开遍小村庄。为了集体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生活,某村委会将果园地承包给村民。其中,付某甲家分得1亩,付某乙家分得2亩,两家地头紧紧相邻,谁也没想到,这次分的土地竟成了两家人的“心头刺”。
付某甲发现自家地越种越“缩水”,一量竟少了1.5分(约100平方米)。付某甲认为是付某乙家“越界”,侵占了自家的土地,于是就找上门去说理,面对付某甲的质问,付某乙也很生气,认为自己并没有占地,双方两不相让。
“他家占了我的地!”
“我家没占他的地,他是诬陷!”
……
量地的皮尺拉了一次又一次,村委会、乡干部调解了一回又一回,可田埂上的野草枯了又长,两家人从争吵发展到互相告状,一争就是十余年。
法院判决难解“土地心结”
2023年,官司打到了法院。付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付某乙停止侵权、返还占用其承包的1.5分耕地,并偿还因占用耕地的包产费用6630元。
法院查明,付某乙实际占用土地超过2亩,北邻付某甲实际占用土地不足1亩,因付某甲、付某乙各有其他相邻土地,付某甲、付某乙双方土地之间有灰桩,双方均认可土地使用现状已十年以上,且均认可土地测量时用的是丈杆测量的,不排除存在分包土地时有测量不准确问题,也不能排除存在其他村民占用付某甲土地的问题,付某乙占用土地超出2亩,并不能必然得出是付某乙占用付某甲承包土地的结论。付某甲提交的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付某乙存在侵占付某甲承包土地0.15亩的行为。
同时,村委会按实际用地亩数收取承包费的行为,可视为与付某甲、付某乙之间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了变更。故一、二审均判决驳回付某甲的诉讼请求。
判决虽已作出,两家的争吵仍旧无法平息。付某甲不服判决结果,又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法官用“流转”巧破局
收到付某甲的再审申请后,立案二庭首先开展了审前化解工作,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深,未能达成一致。后该案进入再审审查阶段,由郭英涛法官进行审查。审前化解阶段,化解人员已带领人员先行到村做工作,在与双方当事人、村委会进行深入沟通后,对本案案情有了更全面地掌握。结合前期工作,郭英涛法官认为本案仍有较大化解空间,于是再度联系双方当事人入村调解。
此时已到六月,骄阳似火,热浪翻涌,炙烤着金黄的麦田。
看着眼前的这片土地,郭英涛法官暗自思索:“粮食是大计,可不能耽误接下来秋收。”为了更深入了解双方矛盾背景,寻找打破僵局的突破口,郭英涛法官多次与村委、乡里包村干部展开座谈,并与村干部深入田间,用脚步丈量土地,现场规划,共同商讨调解方案。
站在地头间,听着村干部的介绍, 他忽然想到“既然地界难复原,何不‘以地换地’?”“这倒是个好办法!”村委成员立即想到,付某乙南邻土地承包人常年在外打工,可以邀请他参与,用其土地置换争议地块。
思路一经打开,大家都很兴奋,付某甲和付某乙两家也同意“换地”方案。与第三人取得联系后,调解进行得很顺利,第三人同意与付某甲交换土地,并补足付某甲亩数。最终在法院、村委、包村干部的见证下,三家代表敲定今年秋收后就换地。付某甲现场写下撤回再审申请的材料,就“争地”一事,两家纠纷就此了结。
如今,置换后的土地上已重新收获,丰收的喜悦再次盈满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更是乡村振兴的活棋盘。当传统调解遇上现代法治理念,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为基层治理注入活力源泉,下一块“硬骨头”怎么啃?或许答案就藏在土地的褶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