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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朝:筑牢反家庭暴力的钢铁长城
云上正风
2024-10-16 06:46:12

网评员李海朝/图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本应是温馨的避风港、幸福的栖息地。然而,家庭暴力却如同一颗毒瘤,侵蚀着家庭的和谐,给无数人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恰似一把利剑,斩断家庭暴力的魔掌,为受害者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多个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当他们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伸出求助之手时,这些单位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更是对人性的考验。单位的积极作为,能为受害人提供及时的庇护和支持,对加害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它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温度,彰显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中坚力量,应迅速出击,果断制止暴力行为,为受害人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人民法院则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让加害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为受害人讨回公道。这两条途径,是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律威严的有力体现。
   而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这一规定更是将反家庭暴力的责任延伸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一个勇敢的劝阻,可能挽救一个家庭;一次及时的干预,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不仅是对他人的关爱,更是对社会正义的坚守。
  然而,要真正实现反家庭暴力的目标,仅靠法律条文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家庭暴力处理机制,加强协作,形成高效的联动体系。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作用,为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每一个家庭也要加强自我教育,弘扬家庭美德,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只有当法律的力度、社会的深度、人性的温度完美融合,我们才能筑牢反家庭暴力的钢铁长城,让每一个家庭都沐浴在爱的阳光里,让每一个生命都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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