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服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商水法院,向执行局速执二团队团队长朱自杰送上印有“执行先锋 雷霆出击 高效执行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9月、10月,原告河南某服饰公司与被告安徽某公司签订成衣订货合同。原告在完成全部制衣后,被告共计支付货款108.09万元,下余299.91万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商水法院。商水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90.91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朱自杰了解到,被执行人系外省企业,通过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采取强制措施,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讲解利害关系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