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力提升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嵩县公安交警对骑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乘、文明出行。
非机动车违法曝光
姓名:郝某皮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王某培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李某东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周某平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大禹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
姓名:席某超
违法地点:白云大队永安街路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孟某飞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永安街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嵩县交警温馨提醒
请非机动车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
遵守交规
各行其道
才能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