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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制定措施落实以旧换新政策
人民日报
2024-08-23 19:01:11

8月13日,记者从西宁市商务局获悉,为持续落实落细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西宁市从整合资金、简化程序、挖掘潜力三方面,制定《西宁市落实以旧换新政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高换新便捷化程度,推动消费存量尽快释放。

汽车换新方面,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车辆将享受国家补贴政策:(1)报废更新:在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2)置换更新:针对出售本人名下持有6个月及以上的二手车(车龄5年以上,且须在车辆管理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并在市内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1.5万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3)购买新车:在市内购买新乘用车(含燃油车、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价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不含),一次性补贴3000元;购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一次性补贴4000元;购车价20万元(含)以上,一次性补贴5000元的标准补贴。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奖补、平台补贴、企业让利、金融助力”的原则,还可叠加享受优惠措施。

家电换新方面,满足具体条件的可享受1级和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补贴实际金额的20%和15%的国家政策。家装换新方面,在西宁市内签订整屋装修、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全屋家具定制、全屋智能化改造合同时,按照实际装修合同金额给予一次性补贴,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时,按实际购买价格的30%进行补贴。

申请上述领域换新补贴时,《措施》简化了申报程序,仅需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直接发放至消费者银行卡账户。

编辑: 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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