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切实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修复了家庭亲情关系。
原告谢某年事已高且患有智力障碍,经评定为智力二级残疾,日常生活无法完全自理,时常出现乱跑、胡言乱语等症状,需专人陪护照料。谢某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夫妇一直随儿子张某共同生活,其丈夫去世后,谢某仍由张某照料至今。女儿出嫁后需抚养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负担较重,经济能力有限,且兄妹之间长期存在矛盾,女儿未参与照料。现儿子张某作为母亲谢某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分担医疗护理等必要费用的二分之一,同时定期履行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义务。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孝心不能被账本压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和当事人沟通,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庭前会议,对证据充分质证,全面了解家庭成员关系及矛盾根源;另一方面分别走访原、被告所在的村镇及当地养老机构,全面掌握原、被告经济状况与当地养老费用情况。在充分了解双方情况后,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理两个角度出发,劝解双方不要因为兄妹矛盾影响对母亲的赡养,并反复协商赡养方式。
最终,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其女儿自2025年6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母亲谢某赡养费900元。
END
素材来源:桐寨铺法庭
文 字 | 董 晗
编 辑 | 杨俊英
校 对 | 姜 燕
喜欢就点个 赞和在看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