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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专版刊文:闫平:做离群众最近的法官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9-10 19:21:28

闫平:做离群众最近的法官

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张世沛(市中院宣教处科员)

李剑利(叶县法院宣教处科员)

临近白露时节,天气还是有些闷热。

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门口,一名中年妇女一直向远处张望,偶尔用手擦拭额头的汗珠。

她叫侯小霞,是叶县叶邑镇大陈庄村村民。

“问题已经解决了,你还有啥事儿?”法庭工作人员上前询问。

侯小霞微微一笑:“我还是找闫庭长哩,她在开庭,我不好意思打扰她。”

侯小霞说的闫庭长,是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

“听说有记者来采访,我在家里等不及了,就来这里找她,我得给记者好好说说。”

走进会议室,里面已经坐满了人,有案件正在办理中的当事人,有闫平的同事,还有准备找她办事的群众……

侯小霞说:“闫庭长把我们多年的问题解决了,我们都要来说说。”

……

就这样,从一个个最沉寂的角落里,从一片片最底层的泥土中,从一句句最朴实的话语中,法官闫平的故事被娓娓道来。

“法庭得有魂,得有独特的精气神”

如今的三常路法庭门口,“尚法·为民”四个大字赫然在目,矗立在院内的“峥嵘岁月”雕像与后面的白色小楼相互映衬。

2019年,闫平刚到三常路法庭任庭长时,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简单的办公桌椅,空旷的法庭院落。“是一个比较日常的办案点。” 这是三常路法庭留给闫平的第一印象。

“法庭得有魂,得有独特的精气神。”闫平默默想着、悄悄做着。

闫平了解到,三常路法庭管辖叶邑、田庄、龙泉、辛店、保安等5个乡镇的民事纠纷,这5个乡镇均是革命老区,既有革命人物武定一的家乡,又有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的诞生地,还有红二十五军长征途经的“战斗地”。

“能不能在红色文化中注入法治元素?”闫平利用休息时间,找上了年纪的人询问,找革命先烈的后辈了解,向县里的专家咨询……最终,三常路法庭形成了“将红色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秉承红色精神和法治初心,守护公平、奉献基层、服务群众”的特色工作理念。

闫平营造的“红色+教育”的独特氛围,将法庭变成生动的思政课堂,让每名干警在党史和英模的光辉事迹中汲取力量,激发工作热情与创造力。

她响亮打出“红色+服务”的特色品牌。红色司法服务小组穿梭于乡间,用革命故事滋养人心,用法律知识护航百姓,每一次的贴心服务,让司法温暖触手可及。

法庭的荣誉室里,摆放着近20个荣誉奖章。该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5年里,闫平带领三常路法庭干警,不仅找到了传承红色基因的“魂”,还在“尚法·为民”的“庭训”中找到了独特的精气神。

“这才是我们想遇见的好法官”

三常路法庭辖区有175个行政村,约28万人,最远的村子距离法庭40多公里,不少村子都在山里。

“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走出过山,怎么会知道三常路法庭?”上任后,闫平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走访和“自我宣传”。

利用休息时间下乡、利用送达时趁机走访……5年间,闫平经历过天不亮出门,摸着黑回家的日子。5年间,有因为不熟悉路,“南辕北辙”的郁闷;有“老天爷”突降暴雨,人变成落汤鸡的狼狈;有独自在山路行走,孤独无助的惶恐;更有脚底磨泡,浑身散架,倒床便睡的疲惫。

久而久之,辖区各个行政村都留下了她的足迹。“要做离群众最近的法官。法官走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要带到哪里;群众在哪里便利,就要把法庭开在哪里。”

龙泉乡北大营村80多岁的村民董大爷因责任田宽度问题和邻居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不成,诉至法院。考虑到路程较远,闫平带领书记员把庭开到了大营村。庭审前,闫平在村民见证下实地勘验责任田宽度,划清边界。庭审过程中,闫平耐心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庭开了一半,董大爷就提出撤诉,双方调解结案。

董大爷撤诉的原因很简单:“这么毒的日头,没想到能在俺自己村开庭。闫法官一次又一次跑地里测量,她这真是为俺好,俺可不能不领情!”

5年间,闫平把法庭带到了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工厂、学校……

三常路法庭的荣誉室里,有一面锦旗——“这才是我们想遇见的好法官”。送锦旗的是一对养羊的夫妇,因为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拒不承认欠款,这对夫妇无奈之下,申请20多名养羊群众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这些养羊群众大多是中老年人,身体不好。路程遥远,山路又不好走,闫平就开着车,到这20多名群众家里调查,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后,回到法庭已经是半夜了。最终,法院判决这对夫妇胜诉,被告也服判息诉。

做锦旗时,店老板建议写上“办案公正 司法为民”,但这对朴实的夫妇执拗地说:“就写‘这才是我们想遇见的好法官’,这是俺的心里话。”

闫平长年累月地“周旋”于基层百姓间,处理着夫妻、邻里、朋友之间的纠纷,一面锦旗、一兜花生、一筐玉米,甚至一张感谢的字条,都让闫平心生感动:“这可能就是群众对我们法官的肯定。那种被认同感、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让我在基层‘扎’了一年又一年。”

“把俺的案子分给闫庭长”

“俺找闫庭长办案,把俺的案子分给闫庭长!”侯小霞到叶县法院立案庭,点名让闫平办案。

由于跟邻居发生土地纠纷,多次诉前调解对方均不履行,侯小霞到法院起诉。

“那时候,我并不认识闫庭长,但我从抖音上看过别人发的她依法办案的视频,我相信她能给我公正处理,刚好我的纠纷也属于三常路法庭管辖。”于是,侯小霞找到了闫平。

接案后,闫平到对方家里走访,吃过闭门羹,也被无视过。

“你可以无所谓,说狠话也没用,我是法官,我啥也不怕,如果判决后你不履行,法院会强制执行。”面对对方的轻视和带有挑衅的话语,闫平说。

调解无望后,闫平作出公正判决。对方提起上诉,最终,上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后经强制执行,对方赔偿了侯小霞的损失。

“三年俺都没睡过一个好觉,要不是闫庭长,俺的事儿不一定啥时候解决呢!”侯小霞拉着闫平的手说。

对于当事人上诉,闫平有自己的看法:“我不担心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上诉也就是图一个心里踏实,我的上诉率跟让群众踏实比起来,不算啥。”

杜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案,闫平判决不准离婚后,许某当即表示上诉。杜某与许某婚后生育两个孩子,长子随杜某父母生活期间,突发意外死亡,许某一气之下起诉离婚。闫平审理该案后,发现双方还有和好可能,遂判决不准离婚,许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来,杜某又因琐事提起离婚诉讼。闫平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放下芥蒂,慎重对待婚姻。后鉴于夫妻双方之间无原则性分歧,感情尚未破裂,法院驳回杜某诉讼请求。判决后,许某给闫平送来了鲜花和锦旗。

闫平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对于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都要回访,再次询问当事人对案件处理、适用法律还有哪些不明了的地方,了解当事人关系修复情况等。每一次回访,她都能发现一些问题,也总能解决掉这些问题。

“既要办好案子,更要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

作为乡村法官,闫平知道,要从根子上解决当事人的“大事”,应该更多地选择调解,她创新的“三式促三链”工作法在全省推广。

闫平常常给庭里的同事讲,老百姓很质朴,他们懂道理但不一定懂法律,法官应当是他们法律上的好参谋、好帮手。

闫平认为,无论当事人怎么“犟”,总有信服的人,让这些人来做工作,要容易得多。

每次外出办案,闫平都会随身带着一件“法宝”——一个小小的笔记本。上面记满了辖区村组干部、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乡贤的名字,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子,她都会邀请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多年来,面对各类矛盾激化案件,闫平都迎难而上、毫不退缩,真诚善待每一名当事人。她告诉当事人,有事可以随时打电话,她的手机有时吃饭时响了,有时半夜三更刚睡下又响了。

听着一个个故事,不觉已经天黑,法庭门口的路灯下,我蓦然发现,年仅36岁的闫平已经有了不少白发。在大门口,接受采访的群众围着闫平拉着家常,周围村子里灯光逐渐亮起。

微光下,人群、雕塑、村庄和闫平瘦弱的身体融为一个整体。

▌ 转自/河南法制报 

▌ 图像/叶县法院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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