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集中执行成功率,6月13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涉金融小标的借款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提高辖区各乡镇涉金融案件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动前,执行局进行了周密部署,一方面对辖区内涉金融案件台账进行梳理,另一方面打破传统案件集中执行模式,以乡镇或街道为单位进行“分组包片”摸排,系统规划执行路线,分组开展集中行动。
刚柔并济促执行
因资金周转需要,郭某等人向银行贷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要未果,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郭某,郭某均拒绝履行。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敲响被执行人郭某的家门,并将其依法拘传到院。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执行干警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后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面临暂时的经济困难。执行干警耐心对郭某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告知其遇到困难应主动与银行沟通避免失信。最终,在干警的努力下,郭某一次性补缴8万元欠款,并承诺剩余欠款将按时偿还。
拒不执行,就执“刑”
在执行田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曾多次致电、约谈督促田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却多次上演“消失术”,拒不配合。
此次行动中,在申请执行人的密切配合下,执行干警依法将田某拘传到案。然而经过多次释法说理下,到案后的被执行人依然态度恶劣,声称自己没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打击田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偃师法院决定对田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将释法说理与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相结合,因案施策,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
当天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2人,结案16件,其中达成还款协议和解结案13件,执行完毕结案3件,执行到位55.8万余元,司法拘留6人,切实维护了胜诉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并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梳理涉民生、涉金融及终本库存案件,对标时间节点和案件实际,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后续工作贯彻落实,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执行局 张军营
编辑:韩亚萍
校对:王前
审核:杨铁军
偃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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