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淇滨区法院执行局与示范区城管局戮力同心,协同执行,将“单打独斗”变为“群策群力”,成功强制腾退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涉及的共有平台。
在原告刘某某、文某、郭某某与被告袁某某所有权纠纷一案中,被告袁某某将木板、沙土、石块、瓷砖等物品堆放于十号楼19层露台,且被告袁某某占有的19层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应为十号楼全体业主共同使用。被告袁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十号楼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既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极端恶劣天气也容易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后经法院判决,袁某某需将位于公共露台上的物品予以清理。
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腾空涉案平台,被执行人袁某某仍拒不履行,要求提出执行异议并递交关于示范区城管局的判决书,存在强烈对抗执行的倾向。为尽快清除共有平台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宁与安全,同时为确保依法依规执行该案,避免被执行人采取过激行为,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与示范区城管局协同执行,制定协同执行方案,经过数小时的努力,期间严格贯彻文明执法理念,依法强制腾退涉案平台。
志合越山海,聚力共前行。该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执行力量协同联动工作的缩影,协同执行作为高质量、高效率执行攻坚的措施之一,能够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淇滨区法院将不断总结执行经验,持续凝聚执行工作合力,以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殷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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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郭凌垚 | 编辑:王亚萍
初审:杨燕 | 复核:王治、陈慧
终审:刘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