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11月25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邀请辖区部分中学20余名师生走进审判庭旁听庭审一起盗窃案,“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在庭审前,该院法官王改玲向旁听学生们讲解了法庭布局、审判流程、信息化办案、各功能区域作用和推出的司法服务举措等,让学校师生们对法院有了更为直观和全面的了解。
“现在开庭!”15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孙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准时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孙某对自己短时间内先后多次盗窃窨井盖、玉米棒等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小偷小摸”行为表示悔罪,希望引以为戒。查明相关事实后,被告人孙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庭审中,审判员释法说理、检察官法庭教育、被告人真诚忏悔,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同学们全神贯注聆听,并不时记录重点内容。
“盗窃数额虽然不大,但多次盗窃,仍然构成犯罪。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并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就同学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耐心解答,教育引导同学们要算清“犯罪成本账”,清醒认识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影响等,并勉励同学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做一名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学生。最后,法官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涉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相关普法宣传资料。
近年来,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模式,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黄宪伟 靳庆霞/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