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概述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其申请与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这一流程相较于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更为简化,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创造,更快地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并且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等办法加以保护。同时,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应提供由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或提供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具体步骤
1. 申请阶段
准备申请文件: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如果申请费用减缓,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有格式上的要求,例如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并且各文件需按规定的顺序排列,纸张质量、文字书写、排版等方面也有相应规范,如纸张应采用A4尺寸,单面纵向使用,文字自左向右排列,左边和上边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各留15毫米空白,一律使用中文等。
选择提交方式:申请人可以选择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若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若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目前专利局在众多城市设立了代办处,如北京、沈阳、济南等。
2. 受理阶段
接收通知与缴费:国知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般是申请日两个月的期限)缴纳申请费。
3. 审查阶段
初步审查: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主要针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问题审查。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4. 授权阶段
授权手续: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