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如我在诉”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出的司法理念,要求人民法官应当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和立场思考问题,全面了解各方当事人的需求和期望,以事实为依据,最大程度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开展司法工作。在百日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中,上蔡法院广大干警秉持“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事关民心向背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好判后督促履行,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关键。2024年11月8日上午,上蔡县人民法院西洪法庭通过积极开展判后督促履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为被告新房贴瓷砖,后双方因贴瓷砖存在瑕疵、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劳务费。案件庭审前后,承办法官进行了调解,但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承办法官经审理后及时作出判决,判决后二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被告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
从程序上来说,案件已经审结,但承办法官并未松劲歇脚。承办法官及时将原、被告约至法院,向被告说明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名下财产,还将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劝导被告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节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金钱、时间成本。在详细了解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后,被告向原告全额支付款项。
下一步,西洪法庭将以“如我在诉”意识,持续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积极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西洪法庭 审核:张小云 校对:聂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