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文时,经常会识记一些文人的名、字、号,富有文化气息,很有意思。
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称唤。
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名和字一般在意义上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有两种情况:
①“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
②“名”和“字”意思相反。例如,曾点,字皙。“点”指小黑点,“皙”指肤色洁白,“点”与“皙”意思相反。古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号(又称别字)。
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号。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字以上的。
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称杜甫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