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使供销社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六次社代会以来,禹州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意见,把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放在首位,建立工作台账,稳步加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领导组织。为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市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社党组一把手负总责,针对各项改革任务成立若干工作专班,各专班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入专班,各口线分工配合协作。建立工作台账。对改革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建立例会制度。市社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听取改革进度汇报,研究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加快综合改革任务完成。
二是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健全“三会”制度。作为省供销社确定的13家“三会”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市供销社党组精心组织筹备,于2017年12月31日,成功召开了禹州市供销社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省社赋予的试点任务,2018年12月25日,禹州市委禹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更好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遵循。2019年5月,顺利迎接了全国总社专项试点评估验收。神垕供销社、鸿畅供销社和无梁供销社先后召开了基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为全市铺开基层供销社“三会”制度取得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编定“三定”方案。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市供销社对机关现有股室职责进行了重新定位,对应上级社机构设置,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整合配置,重新编制了“三定”方案,明确了联合社机关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等主要职责。2023年6月26日,市编委下发《禹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准了市供销社“三定”方案。推进“县基一体化”改革。在规范基层社和社属公司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大胆尝试和实践,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上级社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2023年5月12日,许昌市供销社系统“县基一体化”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议在禹州市供销社举行,我社“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在许昌市供销社系统内推广。加强“两个体系”建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管理体系,建立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制度和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完善成员社向联合社述职制度。构建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整合全市供销社系统优质资产、优势资源和优秀人才,组建了新供销实业有限公司,重拾传统业务,开展纵向横向联合合作,重新擦亮了供销社为农服务“金字招牌”。(通讯员:李京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