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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安“薪”又暖心
虢法纪事
2024-11-19 20:46:00

“感谢人民法院帮我们追回了拖欠了长达5年的血汗钱。”几名农民工拉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11月15日,来自英豪镇的七名农民工代表冒着严寒将两面写着“保障正义 捍卫劳权”“执法如山 护薪有情”的锦旗送到渑池法院干警手中。

王某某和董某某相熟。后王某某介绍董某某承包大棚安装劳务,利润均分。2019年7月,王某某与某公司签订蔬菜大棚建设劳务合同后,董某某即安排张某某等工人提供劳务,工资标准为男工每天120元,女工每天80元。施工完成后,因王某某和董某某之间存在分歧,致使部分农民工未能领到劳务款,2022年4月,经镇政府多方协调,最终理清了农民工劳务费,但经多次催要,王某某和董某某仍未还款。无奈之下,原告张某某等25人将王某某和董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原告张某某等25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渑池法院启动农民工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并安排精锐力量优先执行。同时,执行局负责人在耐心倾听完群众诉求后,第一时间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沟通。因两名被执行人积怨已久,均不愿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反复给被执行人董某某做工作,从情理法角度讲明,被拖欠工资的都是六七十岁的农民工,钱虽少,但对于群众来说却是血汗钱,不能让群众流汗又流泪;从社会政策角度,农民工工资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千家百户生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对此不能心存侥幸,一拖了之;从法律角度,两名被执行人内部存在分歧,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理由。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发布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后续招投标等商业行为将产生严重影响。最终,被执行人董某某履行了还款义务,25名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一起长达5年的劳务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只有进行时,渑池法院将风雨无阻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渑池法院将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参与党委政府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以过硬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审核:郑昱 王冰

编辑:刘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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