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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田间地头的司法温暖
正阳县人民法院
2024-09-29 17: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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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阳法院真阳法庭成功调解了因土地返还产生纠纷一案。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李某系清源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二人系母女关系,张某跟随女儿李某常年在外地生活,被告李某1与李某2系原告张某的儿子,1996年该村分地时,应分给二原告每人的耕地,在2017年土地确权的时候,因二原告不在家,被告李某1与李某2将二原告的耕地分别确权在了各自名下。因二原告要求二被告返还耕地未果,今年4月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土地及土地租赁费、耕地粮食直补款、宅基地。

争议焦点

承办法官安笑笑受理该案后,多次联系原、被告深入了解案情,并走访村委核实情况,经多方了解,被告李某2愿意退还耕地,被告李某1认为该地其已耕种了多年,不应再将土地退还。

案结事了

为了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家庭矛盾,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就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耐心讲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双方意见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促成调解,被告将土地返还给二原告,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能否正确的处理涉农村土地相关纠纷,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法官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说法律,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下一步,正阳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用真心排解民忧,用行动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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