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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时代脉动,抓牢意识形态
顶端新闻
2024-09-30 18:30:53

顶端新闻记者 王珂 通讯员 朱富耀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为检察事业筑牢思想根基,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理想信念 “总开关”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主动担责、自觉履责。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和 “一岗双责” 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将其列入重要议程。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 工作方案》等制度,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把握舆论导向,唱响检察工作 “主旋律”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营造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全民洗城、志愿交通等志愿服务。利用红旗渠畔的地域精神优势,长期坚持 “修渠故事我来讲,林检发展我来谈” 活动,在主题党日跟随总书记的脚步,重走红旗渠,重温入党誓词。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建 “渠润检察蓝 我护红旗渠 —— 党建业务融合三常九做工作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融合品牌工作会上进行汇报展示,并通过检察日报、人民检察进行讲解、推广。通过 “林州检察”“云上林州” 等本地新媒体平台对典型案例、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宣传,树立检察干警良好社会形象,传递正声音、弘扬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

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筑牢意识形态工作 “主阵地”

随着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公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检察宣传对象不仅包括传统被动接受的受众,还包括积极主动参与、监督的公众主体,尤其是庞大的网民和手机用户。检察宣传工作由单项式灌输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检察宣传对象的全民化、多元化,考验着基层检察院对检察信息的把控能力和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该院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制度,严格管理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意识形态工作 “主力军”

为加强业务部门、宣传部门和技术信息部门之间的沟通,该院从各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干警,组建网评员队伍。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和上级院进行联系,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特殊时期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涉检舆情,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时代脉动,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编辑: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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