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每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案例都是法治之光的闪耀。近日,一起土地租赁合同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5天时间,展现出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2021年11月6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署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自己拥有出租权的位于原阳县桥北乡大张庄村的共计13.65亩的土地出租给被告使用,租金每亩2000元,支付租金的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但是,截止起诉时,被告只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剩余两年的租金却拒不支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原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租赁费54600元,案涉13.65亩土地由被告复耕。但被告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淑娟没有丝毫懈怠。她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情况,又向相关部门了解土地现状、无法复耕的原因以及如何才能复耕。随后,她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庭,对生效文书进行释法,从双方争议的矛盾点出发,并根据案涉土地现状协商解决方案。
最终,在李淑娟的努力下,李某当场履行执行款500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的矛盾,从执行立案到调解执行完毕仅用时 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