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 立方大家谈专栏作者
不久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以便进一步提高上市辅导工作质量,指导辅导机构制定辅导环节执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
很显然,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这个“上市辅导工作指引”文件是非常重要的。不论是提高上市辅导工作质量,还是树立正确的“上市观”,这对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同时这也是从源头上注重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毕竟上市辅导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拟上市公司的质量,而拟上市公司能树立正确的“上市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拟上市公司质量的优劣。比如,一家以上市“圈钱”为目的的公司,不可能是一家好的上市公司;相反,一个重视回报投资者的公司,就很有可能成为一家好的上市公司。
就进一步提高上市辅导工作质量而言,“上市辅导工作指引”显然是可以起到很重要作用的。切实落实“上市辅导工作指引”,就可以达到进一步提高上市辅导工作质量的目的,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至于是否能够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这或许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因为即便是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说明了上市的目的,但这也并不代表发行人就树立了正确的“上市观”,毕竟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那么,该如何让拟上市公司或发行人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呢?这其实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毕竟正确的“上市观”所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证监会主席吴清将其归结为: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所以,要让发行人树立正确的“上市观”,这至少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全面完善相关的制度,让这些制度能够充分体现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精神,而不是为了达到让发行人“圈钱”的目的。毕竟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圈钱”,一方面是为了企业上市“圈钱”,另一方面是为了公司的实控人及大股东、董监高“圈钱”,配合实控人、董监高等高价减持套现。在这种“上市观”面前,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是用来牺牲的。
监管部门之所以强调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就是要摒弃过去长时间形成的“圈钱的上市观”,毕竟这种“圈钱的上市观”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危及到了中国股市的发展。所以当下需要倡导正确的“上市观”,要以投资者为根本。因此,相关的制度必须先行,让拟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等相关的参与者都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比如,“三高”发行的问题,这是一种“圈钱的上市观”,它表面上是发行人的事情,但实际上却是保荐机构推动的结果,因为保荐机构为了拿到更多的保荐费用,所以竭力推高新股发行价格。因此要解决“三高”发行问题,就必须拿保荐费用来开刀,这就面临着相关制度的完善问题。所以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首先就要全面完善股市的相关制度。
二是严格监管,严厉执法,这是股市相关法律、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因为只有这种严格监管与严厉执法,才能让发行人或拟上市公司严格按制度办事、依法办法,不会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来。如此一来,全面完善相关制度工作才变得有意义,才会让发行人等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也可以为发行人或拟上市公司树立正确的“上市观”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相反,没有了严格监管与严厉执法来保驾护航,让发行人或拟上市公司树立正确的“上市观”,那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已。
因此,要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这绝对不能停留于空谈,而必须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这就需要有完善的相关制度来规范拟上市企业的行为规范,同时也需要有严格监管与严厉执法来保驾护航。否则,正确的“上市观”不会凭空产生,更不会自己不知不觉地从天上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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