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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异地上门听证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新乡检察
2024-08-19 19:42:12

异地上门听证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在凤泉区检察院重点工作推进会中,研究“上门听证”这项工作时,第三检察部的主管领导讲到了控申部门办理的一起异地上门听证案件。

事情还得从2024年1月说起,凤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河南某律师事务所李某,李某作为廖某的诉讼代理人,对凤泉区法院再审民事裁定不服,向凤泉区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第三检察部路检察官热情接待了李某,认真全面审查了提交的材料,并核实了案情。

经审查,该案因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且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应当不予受理。路检察官经电话告知并释法说理后,诉讼代理人坚持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受理该案。

案件原本到此可以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结束,但是路检察官“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认为信访无小事,从节约司法资源,彻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经向领导汇报后决定邀请听证律师驱车前往李某居住地郑州市,上门听证、进一步打开心结,送达法律文书。

“你们检察院为送达文书和释法说理,这么远的路专门跑来,我作为律师,与公检法打交道这么多年,你们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很少见”。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分析法理,李某信服地接受了结论,并对检察官的工作作风予以高度评价,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院做好对委托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至此一起信访案件顺利化解。

下一步,凤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检护民生”工作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情法理相统一,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履职能力。

稿件来源 | 凤泉检察

新乡检察总第25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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