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通过五项措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区政府采购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建立事前调解机制,降低执法频次。淇滨区财政局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质疑答复质量。对未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轻微的、技术层面的或者非实质性的错误,在征求质疑方、被质疑方同意,保证双方法定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有效减少政府采购投诉。
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执法行为。淇滨区财政局邀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投诉处理工作,开展法律文书审核、处理决定审查、答复等工作,确保发出的法律文书和作出的处理决定合法合规,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性。
全面优化处理时限,提升执法效率。淇滨区财政局不断优化制度流程设计,压缩业务办理时限。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体现执法温度。淇滨区财政局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做到执法“有力度,还要有温度”。
及时公开处理结果,确保执法透明。淇滨区财政局按时将处理决定在河南省及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着力营造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发挥执法震慑作用,提升执法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