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某清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被满足,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母某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近日,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今年4月以来,商丘市纪委监委坚持“横向联通,纵向联动”,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成立全市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查诬”“澄清”同步推进,全市上下“一盘棋”,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以线索摸排为抓手,该市纪委监委实行每周一梳理、每月一汇总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对排查出的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清零。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将办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惩处,公安机关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查证,发现诬告陷害人是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组织处理,充分释放“决不让诬告者图谋得逞、决不让清白者蒙受冤屈”的强烈信号。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该市纪委监委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消除影响;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清风商丘”微信公众号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公开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持续营造严惩诬告陷害的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为4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26名诬告人给予处理。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同步推进惩处诬告与澄清正名工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度更有温度,持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王冰 刘雪彦)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