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强劲动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深刻把握改革规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全新的改革思想指导新实践、引领新变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必须贯彻“六个坚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能不能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不能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党中央的权威和领导力是改革得以全面推进、不断深化,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和鲜明品格,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要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深化改革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依靠亿万人民的伟力和奋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的创造热情,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无穷创造力焕发出来。
坚持守正创新,以真抓实干谱写改革新篇章
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应坚持好守正创新这一重要方法。党领导人民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坚持守正才能不迷失改革前进的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坚持创新才能辨明时势发展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相机而变,使得改革始终勇立潮头、引领时代。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说,坚持守正创新,就是要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在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内在规律基础上,根据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要求,在先立后破、稳中求进的进程中,以新思路、新话语、新机制、新形式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敢于创新,始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顺应实践发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创新;必须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相比过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要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我国制度活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效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法者,治之端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治建设分量更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在法治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也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是“破”,法治是“立”。改革要突破固化藩篱,法治则要保护相对稳定性,要防止改革与法治背道而驰或相互掣肘。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也要善于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观点的丰富发展。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就是要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一分为二地而不是绝对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系统观念,要求我们既要从改革的整体出发,看到改革的整体问题,又要注重改革的具体问题;既要关注改革眼前问题,又要着眼改革长远问题;既要把各个领域的改革看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又要找到改革不同领域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问题。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信息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