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诉求反映渠道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河南汝州搭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为基层群众开辟诉求反映渠道,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切实之举,使老百姓感受到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初心。”提起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枫桥式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米庙镇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联络员李秋杰总是重复这句话。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枫桥式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的设立,促进检力下沉到群众中去,丰富了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既有效畅通和拓宽了倾听人民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又有利于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基层。”
就地收集法律监督线索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辖区21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片区,设置4个“枫桥式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便于周边群众就近反映问题线索。联络站联络员从当地“一贤三老”(乡贤、老教师、老战士、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农检察联络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人员中选任。每个联络站由检察院两个部门负责,每周派驻干警到联络站值班,与联络员对接开展相关工作。
“附近村有位村民几年前死于交通事故,法院判责任人赔偿40多万元,但对方刑满释放后也分文没赔,这该咋办?”今年6月,联络员向下乡走访的检察干警反映此事。走访干警当即与联络员一起去了解情况。在得知被害人妻子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家中生活困难后,走访干警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控申部门。经过核实,控申部门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解了一家人燃眉之急。
带案下访深入基层一线
现场普法接地气贴民心
“参加今天的听证会,感受太多了。建议检察机关多采取‘上门听证+现场普法’的方式,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温泉镇人大代表朱水法说。
沈某、翁某是某供水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为保证施工进度,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催促村干部组织村民淡某、寇某将影响施工的杨树伐掉。经鉴定,被伐树木数量较大。今年7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对淡某、寇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在温泉镇“枫桥式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又通过提问抢答、案例讲解、观看普法视频等形式,围绕农村地区常发、大部分村民容易忽视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罪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村民进行普法。
人民监督员张濠鹏说:“检察机关用身边人、身边事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科技赋能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