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1月19日报道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11月19日报道,香港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非法初选案”,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结果19日上午出炉,主犯戴耀廷被判监禁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
综合港媒报道,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11月19日宣判,戴耀庭判刑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其余被告的刑期约50至90多个月不等。
此案人员被指曾商议,若能取得立法会大多数议席,会无差别否决特区政府提出的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瘫痪特区政府运作。
依据香港国安法,47名涉及该案的组织及参与人员被提控,该案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案件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审讯过程中,有31人陆续认罪,另外16人拒不认罪。经过继续审讯,法院2024年5月30日对拒不认罪的16人进行裁决,14人罪成,2人脱罪。
高等法院19日对罪成的45人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