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枫桥式法庭创建】“庭前调解+当场履行” 让解纷“一步”到位
延津县人民法院
2024-09-04 18:58:56

"庭前调解+当场履行"

让解纷"一步"到位

“太感谢您了,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石婆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欠款,原告向法官表示感谢,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回顾

原、被告系买卖关系,被告李某于2020年以来多次向原告张某购买拖鞋等货物。经原告张某计算,尚欠货款3850元未偿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支付,原告无奈之下诉至延津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卷宗,发现本案标的额较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与双方当事人前期沟通的过程中,被告有履行意愿,但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并且还有部分货物尚未卖出,原告认为如有质量问题为何被告当时没有及时向原告反馈。本着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为打破僵局、消除争议,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被告讲明原告目前面临的资金运转压力,同时阐明买卖交易中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不自觉履行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现实情况,希望可以换位思考,做出让步。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了拖欠货款,原告也予以认可,这笔争议4年的货款顺利得以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枫桥式人民法庭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不断化解人民群众“烦心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END

排版:王露茗

编辑:赵家珂

审核:申长健

终审:侯成胜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