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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法别样“枫”景】幼儿园投资引纠纷,法庭调解促和解
孟州市法院
2024-09-04 18:14:19

“法官,太感谢您了!没想到这么复杂的纠纷,在您的调解下能够这么快得到解决。”近日,孟州法院西虢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幼儿园投资纠纷案件,法官的释法答疑及耐心调解下,纠纷快速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矛盾彻底化解。

案件回顾:投资遇困,合作生隙

被告李某经营了一家私立幼儿园,原告王某是幼儿园的员工。2019年6月,原告和被告李某签订了合作投资协议,原告王某向李某一次性缴纳10万元,作为投资金,双方对投资、分红、退股进行了约定。近年来,因为疫情影响,幼儿园经营出现困难,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投资款10万元,被告不予退还,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介入:释法明理,温情调解

西虢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在深入研读双方签订的合同后,法官发现了关于退股事宜的明确约定,并据此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面对李某提出的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现状,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秉持着“枫桥经验”的精髓,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达成和解:分批退款,共谋发展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法官的真诚与专业逐渐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李某同意分批次退还原告王某的投资款,既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也为幼儿园后续的发展预留了空间。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更为双方未来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虢法庭的这一成功调解案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它告诉我们,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司法工作者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注重情理法的融合,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劳民伤财。

编辑  王卫芳  陈慧丽

责任编辑  沈昕

审核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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