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多次贩卖毒品,少女获刑!
中国普法
2024-10-06 18:40:17

未成年少女误入歧途

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

于近日被判刑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杜某某于2006年2月份出生。2023年10月,杜某某以450元/个的价格购进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以500至600元/个的价格多次贩卖给他人,共贩卖9个,获利900元。

杜某某于2023年10月贩卖烟弹时未满18周岁。2024年4月17日,杜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归案。

法院审理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杜某某接到公安机关传唤电话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杜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杜某某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抵制不良诱惑

让青春远离毒品

不要坠入无底的深渊

不要将生命当作儿戏

往期荐读

40小时紧急撤出黎巴嫩!“祖国欢迎你们回家”

14岁少女被“男朋友”骗进传销组织后……

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出台

陈玉祥被提起公诉

儿子给母亲打借条,儿媳未签字,是否有还款义务?

丈夫替妻子提辞职,同事代办离职流程,公司认定员工主动辞职……

来源:江西法院、中国禁毒

编辑:陈遥

审核:路双英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